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是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順應城市發展進入新階段,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城市更新既是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重要載體,又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支點,也是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徑。當前,我區城市發展已由大規模增量建設轉為存量提質改造和增量結構調整并重,進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時期。為推動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完整、準確、全面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認識、尊重、順應城市發展規律,不斷改善城市人居環境質量,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列入國家試點城市,出臺城市更新試點方案;開展城市更新建設示范,指導設市城市(包括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到2023年底,全區設市城市均形成更新示范片區,并逐步擴大片區范圍或集中連片實施城市更新。到2025年底,城市更新行動取得重要進展,城市更新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初步形成,城鎮體系不斷完善,城市結構、功能、布局逐步調整優化,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加快轉變,城市人居環境持續改善,“城市病”和城市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
二、重點任務
(一)建設宜居舒適城市。
1.完善空間布局。推動建設呼包鄂烏和赤峰、通遼區域中心城市,加快推進呼包鄂烏一體化進程,促進產城融合,統籌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推進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建立功能完善、銜接緊密的城市群綜合立體交通等現代設施網絡體系。以旗縣域為單元帶動城鄉發展,穩步提升中小城市承載能力,有重點地發展特色小城鎮。
2.推進老舊小區改造。按照共建共治共享和基礎類應改盡改、完善類能改多改、提升類積極推進的要求,科學編制老舊小區改造規劃和年度改造計劃,合理確定改造內容,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改造。加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節水改造、適老化和無障礙設施改造力度,開展完整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行動,積極創建綠色社區,提升居民宜居水平。
3.推動老舊房屋改造。對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可改造的危舊樓房,通過翻建、改建或適當擴建方式進行改造,具備條件的可適當增加建筑規模,實施成套化改造或增加便民服務設施等。鼓勵老辦公樓、老商業設施等老舊樓宇升級改造、調整功能、提升活力,發展新業態。鼓勵老舊樓宇增加消防樓梯、電梯等設施,對具備條件的地下空間進行綜合利用。
4.推進老舊廠區改造。對老舊工業廠區企業,視情況分別實施就地改造、異地遷建和依法關停,引導企業向具備條件的產業園區集中,推動產業集聚發展。充分利用搬遷騰退土地和廢棄地,發展現代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鼓勵改造老廠房老設施,優先用于公共文化、公共體育、養老和創意等產業。推進老舊工業廠區功能再造、環境整治和生態系統修復,合理開發利用工業遺產資源,建設愛國主義教育、科普等基地。
5.實施生態修復和功能完善。充分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城市規模和人口密度,完善城市生態系統,保護城市山體自然風貌。修復河湖水系和濕地等水體,統籌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城市建設,保護和恢復城市及周邊水空間,拓展雨洪調蓄空間。充分挖掘城市閑置資源,最大限度激活城市低效資源,采用多元化的運作方式,對既有城市空間資源進行統籌規劃和深度開發。
(二)打造綠色低碳城市。
1.推動園林綠化建設。加強城市公園體系和綠道、慢行系統建設,構建綠色生態網絡。以園林城市建設為抓手,實施“300米見綠,500米見園”行動,進一步強化城市園林綠地的系統性、均衡性綜合服務效能。合理規劃建設廣場、主題公園、步行道等公共活動空間,方便居民活動,促進居民交流。強化綠地服務居民日常活動的功能,使居民能夠在居家附近見到綠地、親近綠地,陶冶情操。
2.構建綠色建筑體系。加強新建建筑能效提升,推進被動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發展。推進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擴大綠色建筑標準執行范圍,發展高星級綠色建筑。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加強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培育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開展裝配式建筑示范,完善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體系,并探索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的推廣應用,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3.加快實施清潔供暖。堅持能源安全保障與清潔發展并重,因地制宜實施“煤改氣”“煤改電”等清潔供暖改造。大力推廣熱電聯產、工業余熱和大型區域鍋爐等集中供暖方式,積極推進中長距離供熱,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鍋爐。加快供熱熱源整合優化和熱網聯網運行,形成多熱源聯合供熱環網。加快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棚戶區改造和城中村、城郊結合部改造工作,逐步提高清潔取暖率。
4.規范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推動出臺生活垃圾分類地方性法規、規章,健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制度,完善分類標準,發布指導目錄,探索制定與分類結果相掛鉤的激勵機制。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健全分類收集設施,完善分類轉運設施,推進生活垃圾焚燒廠、廚余垃圾處理廠建設,提升終端處理能力。提高垃圾回收和資源化利用效率。
(三)構建安全韌性城市。
1.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完善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推進機制,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和要求貫穿工程建設全過程。開展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發揮典型示范項目引領作用,與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老舊小區改造、黑臭水體治理、排水防澇、園林綠化等工作協同推進。堅持系統思維、綜合治理,實施城市內澇治理五年行動。
2.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城市基礎設施運行效率和服務能力,實施城鎮供水、排水、供熱、燃氣等市政基礎設施升級改造和智能化管理,完善管網漏損、防洪排澇、燃氣安全等預警和應急管理,保障市政基礎設施運行安全。
3.加強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程序,加大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機構和隊伍建設力度。強化消防設計審查、施工、檢測、驗收等環節監管,加強隱患排查,著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做好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試點工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4.維護城市公共安全。提高城市綜合防災和安全設施建設配置標準,健全城市抗震、道路交通、應對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體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統。加強城市防災避難場所建設,增強抵御自然災害、處置突發事件和危機管理能力。建立完善城市安全監管責任制,合理布局城市居住生活區、綜合服務區、商業商務區、綠地休閑區,強化重大危險源監控,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四)創建智慧活力城市。
1.推進城市信息平臺建設。依托自治區住建大數據平臺,加快推進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建設。全面推進平臺在城市體檢、城市安全、智能建造、智慧社區等領域的深度應用。推進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提升城市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打造建筑產業互聯網,應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提升建筑設計、施工、運營維護協同水平。
2.開展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普查。全面掌握現狀底數,推動地級城市建立和完善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滿足設施規劃建設、運行服務、應急防災等工作要求,并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深度融合,實現設施信息的共建共享。建立市政排水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實現管網信息化、賬冊化管理。
(五)塑造人文特色城市。
1.加強歷史文化保護。詳實梳理地域文化特色和城市脈絡肌理,切實做好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工作,建立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著力解決歷史文化遺產屢遭破壞、拆除等突出問題,統籌保護、利用、傳承,堅持系統完整保護,既要保護單體建筑,也要保護街巷街區、城鎮格局,還要保護好歷史地段、自然景觀、人文環境。
2.加強風貌特色管控。按照“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環保要求,嚴控異型建筑,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觀形象。全面加強城市設計,優化提升建筑設計標準,強化設計責任追究,嚴把建筑設計審批關,杜絕貪大、媚洋、求怪等亂象。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開展城市體檢。通過對城市體檢評估,找出短板弱項。統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提出地區功能優化、公共設施完善、城市品質提升、歷史風貌保護、城市環境治理、基礎設施完善的目標和建議。
(二)科學編制實施方案。各城市人民政府組織制定本地區城市更新實施方案,合理劃定更新片區。統籌考慮片區功能完整性、系統性和項目可實施性,編制更新片區項目建設方案,不同片區應實施差別化城市更新策略。
(三)開展實施效果評估。按照城市更新實施方案,開展實施效果后評估,全面總結實施成效,實事求是查找問題,制定持續推進措施。開展群眾滿意度調查,讓人民群眾評判城市人居環境建設成效。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重要意義,建立自治區統籌、城市負總責、轄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建立自治區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明確部門職責和任務分工,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協同配合,加強工作指導,強化政策支持,形成城市更新工作合力。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推動城市更新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政策保障。創新立項、土地、規劃、審批等配套制度,形成與大規模存量提質改造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和政策體系。加大城市更新項目用地保障力度,優化新增建設用地供應結構,盤活利用現有城鎮存量建設用地,優先用于城市更新項目,根據需要依法調整用地性質和用途。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通過減環節、減材料、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城市更新相關項目審批效率。
(三)加大資金支持。積極爭取中央補助資金,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城市更新項目投入。統籌自治區專項資金,引導財政性補助資金向城市更新項目傾斜。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大專項債券資金對城市更新項目的投入。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作用,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為城市更新提供可持續的融資支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更新項目建設。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地區要加大宣傳報道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城市更新政策和成效,講好城市更新的內蒙古故事。要強化輿論引導,及時報道先進經驗,宣傳城市更新給人民群眾帶來的獲得感。要積極拓展人民群眾參與渠道,共同營造良好的城市更新社會氛圍。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