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場參與人:
為保障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的順利實施,規范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上市審核、持續監管及交易等行為,維護正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中國證監會公告〔2020〕54號),本所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審核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發售業務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詳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有關意見和建議請以電子郵件形式于2020年9月15日前反饋,電子郵箱:REITs@szse.cn。
附件:1-1.《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1-2.《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2-1.《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審核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
2-2.《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審核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3-1.《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發售業務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
3-2.《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發售業務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0年9月4日